关于深化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特区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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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根据《关于加快构筑国际性人才高地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东湖高新区)人才特区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就深化人才特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服务国家创新中心建设为主线,以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为重点,以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为核心,以发挥企业用人主体作用为关键,以优化人才综合环境为保障,抢抓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机遇,不断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人才特区建设,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保证和人才支撑,为构筑武汉国际性人才高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总体目标。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将东湖高新区人才特区建设成为人才优先发展的示范区、人才机制创新的先行区、人才国际竞争的优势区、人才自由宜居的生态区,在我市率先建成高层次人才集聚、高新技术产业和研发集群、高效资源要素融合、高精尖科技成果涌现、高品质环境宜居的国际性人才高地。到2016年,围绕东湖高新区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引进和培养100名左右产业领军人才、1000名左右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全区拥有博士生人数达到7000人左右,基本实现人才结构与东湖高新区产业发展相协调,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更加优化,人才综合竞争力位居全国高新区前列。
;二、健全人才特区高层次人才招引培养体系
;3、大力实施“光谷人才计划”。在延伸拓展“3551人才计划”基础上,启动实施“光谷人才计划”,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以企业为主体,用全球视野和创新思维,引进培养掌握国际领先技术的领军人才、在新兴产业领域内从事科技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优秀企业家以及企业管理人才。创新建立高层次人才择优资助资金递增机制,入选“光谷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给予100-600万元资金资助;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最高可给予1亿元资金资助。
4、加强海外引才工作联络站建设。继续依托驻外机构、华人社团和企业,在美、英、德等发达国家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留学人才集中的城市调整和新增东湖高新区海外引才工作联络站,加强与海外留学人员的联系和沟通,发布高新区人才智力资源需求信息,掌握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创业的意愿,为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政策咨询和接洽服务,使海外引才工作常态化。
5、建设国际化的人才资源市场。发挥光谷人才服务中心功能,通过市场化运作,定期组织东湖高新区内知名企业赴海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搭建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培训、人力资源外包和人才派遣的人才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光谷人才网”,打造国际化的人才交流信息平台,分产业类别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对人才需求的数据库。采用与国内外知名的人才中介机构、猎头公司合资、合作的模式,建立光谷猎头等人才中介服务公司,积极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配备市场、金融、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团队,全方位为人才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6、充分发挥企业引才主体作用。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光谷人才基地”,以才引才,以才聚才,以政策为杠杆,通过重点企业引领带动,形成企业聚集高端人才的示范效应。对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企业,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担市区科技专项,市财政按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类别给予资金奖励。
7、加快培育国际化人才。鼓励国内外科技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名实验室在东湖高新区设立地区总部或研发机构,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在境外智力密集区设立研发机构,提升东湖高新区整合利用全球研发人才资源的能力。支持国际学术机构、产业组织在东湖高新区搭建人才交流合作平台,选送优秀青年人才到跨国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学习锻炼,培养一批真正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掌握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的领军人才。
三、发展人才与资本深度契合的科技金融体系
;8、深化人力资本产权制度。进一步试推行人力资本出资注册企业制度,探索人力资本评估作价和认定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财产替代清偿、人力资本出资者强制人身险、竞业禁止等制度。继续实施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中小企业集合贷、集合债券等融资方式。
;9、拓宽高层次人才创业融资渠道。推广企业信用贷款,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健全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的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鼓励高层次人才初创企业进行股权托管交易,建立从场外市场到新三板到中小板到上市的不同阶段的企业融资渠道体系。
10、支持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企业。大力实施“初创企业培育工程”、“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投入力度,优先支持东湖高新区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高、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健全科技信贷和科技保险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光谷创业银行”,支持设立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补贴机制,为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11、建立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设立光谷人才专项资金,建立由优秀企业家、创新创业人才、技术和金融专家等组成的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积极吸引国内外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投入,形成社会、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共同承担的多元化人才开发投入机制。
;四、打造承载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平台体系
12、加快推进武汉未来科技城建设。按照建设“国际领先、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要求,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服务业领域研发为主导,重点聚集一批中央企业、大型国有和民营企业、国外知名企业的区域总部和研发总部以及重点院校的研究机构,集聚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世界一流科技和产业领军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到2016年,武汉未来科技城将引进和培养100个高水平科技创新创业团队,科技工作人员总数超过10万人;引进50家世界级水平的研发机构、创业型企业1000家,研发50项具有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的原创性成果,开发和转化100项应用性研究成果。
13、规划建设中华科技产业园。依托“华创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海外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及侨商来园区创新创业。打造集高新技术服务业、总部经济区与研发中心、生命科学与健康产业、原生态观光与旅游业四大主导产业集群,为全球华侨华人提供从落地到创业、创新、生活、休闲一体化的综合配套服务。
14、大力推动科技孵化平台建设。制定东湖高新区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器、武汉软件新城和光谷人才大楼的建设力度。支持创建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财政对东湖高新区新列入的国家级孵化器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对新列入的省、市级孵化器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补助。
15、加强科研成果产业化平台建设。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及专业产业发展研究机构开展合作,针对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为高层次人才企业提供产业发展、数据挖掘、工艺优化、产业咨询等科技成果产业化系统服务。以光谷联合交易所等机构为支撑,积极推荐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和中央企业、大型民营企业和科研院所对接,开展人才互动交流,实现科研成果高效转化。围绕东湖高新区支柱产业,优先支持竞争优势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高新技术企业设立一批创新岗位和创新团队,特聘国内外行业领军人才领衔开展项目研发,市财政3年内对每位特聘专家每年给予20万元补贴。
五、完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激励政策体系
16、深化高层次人才分配奖励制度改革。继续实施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工作,将高层次人才工薪部分个人所得税市区留成部分以财政奖励的形式全额返还人才。探索高层次人才科技成果、股权转让奖励办法。积极支持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关财税优惠政策。
17、推进股权激励改革。进一步推行股权和分红激励,以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等方式对高层次人才进行股权激励;以科技成果投资、对外转让、合作、作价入股等项目收益分成方式对高层次人才实施分红激励。
18、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对在东湖高新区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市“黄鹤英才计划”、东湖高新区“光谷人才计划”每年提供不低于入选人才总数5%的比例予以支持。允许和鼓励东湖高新区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务发明成果的所得收益,按至少60%、最多95%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拥有。支持以高新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创办科技型企业,无形资产可作为注册资本出资入股,其价值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最多可达70%。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积极为东湖高新区科技人才提供专利和标准信息服务,促进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的有效转移;科技人才从事研发所取得的技术成果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由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给予申请费补助,形成的科技成果由市科技部门优先推荐参评国家和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等。
六、构建国际化的服务支撑体系
19、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完善并继续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向在东湖高新区创新创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颁发居住证,提供户籍居民同等待遇。开展出入境居留管理创新试点,优化办事程序,创新人才出入境居留管理政策;改进外商投资管理程序,简化外汇资本金结汇手续;高层次人才企业进口关税予以优惠,简化通关流程;高层次人才企业生产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建立高层次人才企业科技人员职称评定绿色通道,在东湖高新区设立工程系列副高评委会。采取中外合作的方式建立国际学校、国际医院,高层次人才未成年子女自由选择高新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办理优诊卡,指定家庭医生,建立个人健康信息档案;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领军人才,可享受厅局级医疗待遇。
20、着力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盟。进一步整合资源,依据实际工作需要,拓展由东湖高新区相关职能部门和中介服务机构组成的“服务联盟”成员单位,进一步吸收海关等相关部门以及具备高水平的投融资、知识产权、法律、税务等中介和服务机构,建立符合国际惯例和国际标准的人才服务体系。继续完善以“333会”为重点的高层次人才及企业交流平台,坚持“人才专员”服务制度,积极参与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联谊会及沙龙。
21、建设全天候全方位光谷高层次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东湖高新区规划建设8000平米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交流服务大楼,搭建集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办公洽谈、人才交流、投融资、教育培训和会议会展于一体的交流服务平台,形成光谷人才集聚交流的“创新文化中心”。搭建人才服务专线,在东湖高新区联合办公中心设立人才服务窗口。
22、营造良好的人才宜居环境。实施东湖高新区“高端人才宜居工程”,建设国际精英社区,满足高层次人才住房需求。丰富高层次人才的文化体育生活,组建人才沙龙和高层次人才家属沙龙,定期组织举办高层次人才书法、绘画、文学、音乐等竞赛和展览活动,满足高层次人才的文化需求。
七、加强人才特区建设的组织保障
23、建立人才特区建设统筹协调机制。人才特区建设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实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具体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等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对深化人才特区建设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成立由东湖高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东湖高新区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人才特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东湖高新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审定和批准东湖高新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的年度计划,协调、解决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建立督办机制,将人才特区建设等工作内容纳入高新区各部门年度考核范围。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制订人才工作及服务方案。
24、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设立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以东湖高新区为主,省市参与支持,每年投入资金不少于高新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5%,用于人才特区各项建设工作。加强对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切实提高人才投入效益。
25、营造良好的人才工作氛围。大力宣传东湖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创新创业的先进事迹和成果,着力提升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优先推荐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的评选以及中央“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的申报;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外籍人士,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友谊奖”、湖北省“编钟奖”和武汉市“黄鹤友谊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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